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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文/唐云           [发表时间]:2016-11-16    审核: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部门:

 现将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发动老师们参与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申报者务必于125(含当日)前将《湖南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申请书》7份、《项目设计论证活页》6及电子档交至科研处205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唐云   

联系电话:07374206595

电子邮箱:804226478@qq.com

附件: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的通知

科研处

20161116

附件: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直有关单位,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室):

根据中央“两办”《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湖南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省委宣传部同意,由湖南省社会科学院负责组织开展湖南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研究工作。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6年度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事关国家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动跨学科、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发挥省社科基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

二、申报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年度项目,要切实把课题研究与湖南经济社会的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与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需求结合起来、与决策部门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突出现实性和针对性,注重实效、实用、实行。

三、本年度课题申报明确了若干研究重点作为选题指南(见附件1),在强化问题意识、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的前提下,申报课题要根据选题指南确定选题。选题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具体的问题指向,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本次申报的课题包括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以及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一般项目、立项经费自筹项目。

五、课题的资助额度为: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重大项目8万元、重点项目4万元,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项目0.6万元。申请人应按照要求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项目的完成时限均为一年。

七、研究成果由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组织省内外专家进行评定验收。评定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被评为优秀的成果,在下一年度优先立项。

八、项目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的办法,首期拨付经费总额的50%,结项后拨付余款。

九、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项目负责人(兼职人员除外)的工作关系在本省;(3)申报重大项目,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申报重点项目,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4)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5)工作关系在本省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十、项目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项目的,申报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诺信誉保证、承担项目管理职责。

十一、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1)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本课题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本类课题。(2)承担省社科基金项目、省自科基金软科学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3)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本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请本课题。

十二、申请项目时,需提交《湖南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申请书》6份、《项目设计论证活页》5份。申报者可从“湖南智库网”(http://www.hnzk.gov.cn)下载《申请书》、《活页》。

十三、申报者要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数据,所在科研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工作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资格有效,申报材料真实、规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开通报。

十四、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为便于数据存储和核查,申报人除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外,还需提交电子版《申请书》。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做好纸质版《申请书》与《活页》及电子版《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的汇总报送等工作,并将《申报汇总表》按照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学科分类、项目名称、课题类别、成果形式、完成时间、联系电话等8部分内容用EXCEL软件制成,连同电子版《申请书》一并报送 。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6125日至128日,其余时间不接受申报。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申报地点设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办公楼629室。

十五、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科研管理部门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精心组织、严格审核、按时申报。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0731-84219190,联系人:卢刚。

附件下载:

1.2016年度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2.湖南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申请书

3.湖南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课题论证》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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