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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党支部组织2019年上学期第四次教职工理论学习

发布者:文/图 唐云    [发表时间]:2019-04-23    审核:包文婷  [来源]:科研处党支部     [浏览次数]:

4月23日下午3点半,科研处党支部积极响应学校的安排,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要求,在致美楼205组织2019年上学期第四次教职工理论学习,集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三讲、第四讲的相关内容。

科研处支部书记刘光平系统解读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从总则、党组织请示报告主体、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党组织请示报告程序、党组织请示报告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监督与追责、附则等八个方面展开,强调本条例适用于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相关活动,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我们党组织和各位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实施。

随后,科研处全体人员自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三讲和第四讲的内容,支部书记刘光平强调,要深入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想品格与精神特质,带着使命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信念学。作为教育科研工作者,要把学习这一重要讲话精神的认识体会转化为实际举措和扎实成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有用之才。

科研处人员自主理论学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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