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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招租公告
时间:2018-07-27   来源:后勤处          作者:   审核:   点击数:

门面招租公告

因学校门面租赁合同到期,现向社会招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租方式

采用公开竞拍的方式招租。

二、经营场地

学校4号学生公寓一楼4-5号、6-10号、11-12号、14号、15号、16号门面

三、经营项目及竞拍起拍价

序号

门面号

经营项目

竞拍起拍价(万元/年)

1

4-5

面包、糕点类

6

2

6-10

超市

18

3

11-12

美术用品

6

4

14

文印照相

3

5

15

果饮类

3

6

16

电脑维修

3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1、学校门面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法人,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由当地派出所出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和经验、重信誉者均可报名。

2、报名时需交纳与参加竞拍项目的起拍价等额的保证金。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竞拍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门面租金,中标人须补足差额部分。

3、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

4、每个报名者限中标一个经营项目,一个项目中标后不参加下一个项目竞拍。

五、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为四年。

六、经营必知事项

1、经营者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指定项目,不得更改经营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将门面转让他人经营。

2、经营者须按经营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门面租金和水电费。

3、店面装修由经营者负责,装修方案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期间不得有损原有房屋结构。

4、经营者在经营期内违反合同,学校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门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经营期内,如学校规划和建设需要终止合同,经营者应无条件服从:经营未满一年的,按照不超过50%的装修(固定不可拆除部分)费用予以补偿;经营一年以上的不予补偿。在经营期内因违反合同被提前收回门面的,不予补偿。

6、经营者按规定办理好各种证照,自觉接受食药局等相关部门的督查。

7、未尽事项在经营合同中约定。

七、竞拍注意事项

1. 竞拍人须按要求交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拍”。

2. 门面逐一进行竞拍,价高者中标。

3. 竞拍人每举牌一次至少加价1000元,不超过10000元。

4.严格按规定竞拍。如:提前举牌无效、落锤后举牌无效等。

5.竞拍中标人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未中标者在竞拍结束后十日内到后勤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6、对无人报名或报名只有一家的门面,将作流标处理,学校另行招租。

八、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2018年8月2日

2、竞拍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9点

3、报名地点:yl6809永利后勤处

4、联系电话:0737-4110995

yl6809永利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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