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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时间:2019-04-19   来源:宣传统战部          作者:   审核:   点击数:

4月16日下午,学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党委书记余克泉主持学习并讲话,全体党委班子成员以及中层干部参加。

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党中央对落实好《条例》的相关要求。党委委员、宣传统战部部长杨金辉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在交流发言环节,党委副书记汪泳波,纪委书记刘凤姣,副校长彭泽立以及部分中层干部代表结合本职工作,围绕学习内容,畅谈学习体会。大家纷纷表示,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要坚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校长陈鸿俊在交流发言时表示,要以对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严实的工作作风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抓好《条例》贯彻执行。把自觉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与推动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既牢记授权有限、又牢记守土有责,切实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

余克泉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切实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他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要提高政治站位。学校党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条例》,切实加强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制定落实措施。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请示报告事项清单,提出符合实际的落实举措;要抓好贯彻执行。学校要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充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条例》落地落实。

会议现场

学校党委书记余克泉讲话

学校校长陈鸿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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